关于公布张家港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4年第3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张家港市食安办近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清明食品)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总体情况: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粮食加工品、茶叶及其制品和节令蔬菜(马兰头、苜蓿芽<草头>、蚕豆、笋、菜薹等)等食品品种200批次样品,检出5批次不合格。
主要发现不合格青团5批次,检出脱氢乙酸、山梨酸。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不合格食品依法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张家港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4月17日
不合格明细(2024年第3期) | ||||||||||||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所在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分类 | 检验机构 | 备注 |
1 | / | / | 张家港市南丰镇恒旺超市 | 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南丰镇永联小镇永琪路14号西起1-4间 | 青团(豆沙味) (米粉制品) | 散装称重 | / | 2024-03-11(购进日期) |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0.322g/kg║不得使用 | 粮食加工品 | 张家港市检验检测中心 | |
2 | / | / | 张家港市南丰镇恒旺超市 | 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南丰镇永联小镇永琪路14号西起1-4间 | 青团(芝麻味) (米粉制品) | 散装称重 | / | 2024-03-11(购进日期) |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0.259g/kg║不得使用 | 粮食加工品 | 张家港市检验检测中心 | |
3 | / | / | 张家港市常阴沙家家利超市 | 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常阴沙管理区红旗中路136号 | 青团(豆沙) | / | / | 2024-03-12(购进日期) |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0.191g/kg║不得使用 | 粮食加工品 | 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 |
4 | / | / | 张家港市常阴沙家家利超市 | 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常阴沙管理区红旗中路136号 | 青团(芝麻) | / | / | 2024-03-12(购进日期) |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0.133g/kg║不得使用 | 粮食加工品 | 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 |
5 | / | / | 张家港市塘桥镇家得乐超市 | 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塘桥镇人民中路138号 | 青团 | / | / | 2024-03-05(购进日期) |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0.0829g/kg║不得使用 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0.279g/kg║不得使用 | 粮食加工品 | 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