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通 告
2024年 第38号
为加强医疗器械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械安全,根据广东省医疗器械抽查检验计划,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全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环节进行医疗器械质量抽查检验,现将医疗器械抽查检验信息予以通告(见附件)。
对抽查检验不符合规定的医疗器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有关地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组织对相关企业和单位进行调查处理,符合立案条件的按规定立案查处,并按要求公开查处结果。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8日
不符合规定产品涉及广州市视正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万灵帮桥医疗器械(广州)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帕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等标示生产企业。具体信息见附件。
附件:广东省医疗器械抽查检验信息(2024年第1期).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