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2024年 第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规定,近期,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67批次的生产企业食品;435批次的食用农产品;67批次的餐饮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生产企业食品、餐饮食品监督抽检结果全为合格;食用农产品合格427批次,不合格8批次。发现的主要问题为农药残留量超标、兽药残留量超标。现将有关食品抽检信息予以公告,合格及不合格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一、农药残留量超标
(一)水磨沟区百万庄社区零柒叁蔬菜副食品直销点销售的姜,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水磨沟区芙蓉社区蔬菜副食品直销店(水-054号)销售的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水磨沟区南湖花苑社区零贰零蔬菜副食品直销点销售的姜,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水磨沟区顺和社区零陆陆蔬菜副食品直销点销售的姜,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乌鲁木齐一甸利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姜,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乌鲁木齐市诚林壹号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销售的芹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新疆膳食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兽药残留量超标
水磨沟区龙鹏路吃易点美蛙鱼馆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区(县)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示。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附件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
1.乌鲁木齐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食用农产品).xlsx
2.乌鲁木齐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食用农产品).xlsx
3.乌鲁木齐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餐饮食品).xlsx
4.乌鲁木齐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生产企业食品).xlsx
乌鲁木齐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食用农产品) | ||||||||||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保质期 |
1 | / | / | 水磨沟区百万庄社区零柒叁蔬菜副食品直销点 |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康平二巷69栋102号 | 姜 | / | / | 2024-02-22 | 吡虫啉║12.9mg/kg║≤0.5mg/kg | / |
2 | / | / | 水磨沟区芙蓉社区蔬菜副食品直销店(水-054号) |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七道湾南路211号 | 姜 | / | / | 2024-02-22 | 噻虫胺║0.63mg/kg║≤0.2mg/kg | / |
3 | / | / | 水磨沟区龙鹏路吃易点美蛙鱼馆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鹏路1699号中海萃景苑商住小区南区6栋底商住宅楼商业101号 | 牛蛙 | / | / | 2024-02-28 | 恩诺沙星║521μg/kg║≤100μg/kg | / |
4 | / | / | 水磨沟区南湖花苑社区零贰零蔬菜副食品直销点 |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东路177号 | 姜 | / | / | 2024-02-20 | 噻虫胺║0.48mg/kg║≤0.2mg/kg | / |
5 | / | / | 水磨沟区顺和社区零陆陆蔬菜副食品直销点 |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路北二巷464号一楼右侧 | 姜 | / | / | 2024-02-21 | 吡虫啉║3.4mg/kg║≤0.5mg/kg | / |
6 | / | / | 乌鲁木齐一甸利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吉顺路355号2栋-1层,1层1,2层1 | 姜 | / | / | 2024-03-12 | 噻虫嗪║8.0mg/kg║≤0.3mg/kg | / |
7 | / | / | 乌鲁木齐市诚林壹号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腾汇一路500号-02 | 芹菜 | / | / | 2024-03-15 | 毒死蜱║0.32mg/kg║≤0.05mg/kg | / |
8 | / | / | 新疆膳食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经济开发区(头屯河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合南路128号216室 | 姜 | / | / | 2024-03-19 | 毒死蜱║0.13mg/kg║≤0.02mg/kg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