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抽查公告>>地方抽查>>2024>>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第8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

2024-05-08 15:46:04 广州市人民政府网

image.png

近期,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市内生产经营的11大类食品[粮食加工品,调味品,方便食品,饼干,罐头,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水产制品,餐饮食品(含餐饮具),食用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检,共1926批次。其中,抽检实物质量合格样品1887批次,实物质量不合格样品39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

1.粮食加工品287批次,不合格2批次。

2.调味品134批次,不合格7批次。

3.方便食品133批次,不合格2批次。

4.饼干165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5.罐头142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6.糖果制品96批次,不合格2批次。

7.茶叶及相关制品138批次,不合格1批次。

8.酒类94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9.水产制品73批次,不合格2批次。

10.餐饮食品(含餐饮具)176批次,不合格5批次。

11.食用农产品488批次,不合格18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

广州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依法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对不合格食品采取停止经营、召回等措施。

三、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建议消费者选择证照齐全、信誉良好的商家和平台进行消费,并索取和保存购物消费凭证。购买食品时,应注意查看食品包装或标签的名称、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加工单位及联系方式等信息是否清晰,食品贮存温度是否达到标签标示的要求,不要购买无生产加工单位、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的食品,不要购买宣称能治疗疾病的食品,不要到无证无照、环境卫生差的餐饮店或流动摊档消费购物。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如发现生产经营问题食品的线索,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15或12345。

附件: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doc

附件2 检验结果明细表.doc

附件3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

(本抽样检验结果及有关数据不得用作商业用途)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