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食品抽检信息通告
兰市场监通告〔2024〕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甘肃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4月份对酒类、调味品、粮食加工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蔬菜制品、乳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食品大类934批次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不合格8批次。
普通食品7批次不合格产品为:甘肃国芳综合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五香猪头肉、卤猪肘子,不合格项目为日落黄;城关区泓鑫兴旺酒业经营部销售的麦积山酒,不合格项目为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城关区东副市场明洋食品添加剂商店销售的鸡味调味料,不合格项目为安赛蜜;兰州金味德牛肉拉面服务有限公司销售的餐饮食品,不合格项目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城关区张苏滩蔬菜市场刘民副食品批发部销售的鸡精调味料,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
食用农产品1批次不合格产品为:甘肃鑫海洋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线椒,不合格项目为吡虫啉、吡唑醚菌酯、啶虫脒、毒死蜱、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噻虫胺。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场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开展核查处置,责令生产经营单位采取停止生产销售、下架、召回等措施,及时消除了食品安全隐患,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
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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