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4年第11期(省转移任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
根据清远市2024年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方案要求,近期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肉制品、蔬菜制品等23类食品305批次样品,其中合格298批次,不合格7批次。
一、不合格食品情况
1、清远市清城区横荷百加福超市销售的淮山片,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清远市食品检验中心。
2、清远市清城区横荷新惠丰超市销售的红枣,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清远市食品检验中心。
3、英德市即送网超级市场有限公司销售的干淮山,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清远市食品检验中心。
4、清远市清城区小市嘉佳欢便利店销售的黄花菜(蔬菜干制品),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清远市食品检验中心。
5、清远市清城区横荷乐佳特百货超市销售的八角,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清远市食品检验中心。
6、清远市清城区横荷百加四季汤料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干百合,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清远市食品检验中心。
7、清远市清城区横荷百加四季汤料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干淮山,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清远市食品检验中心。
二、不合格食品处理情况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抽检不合格的食品及其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经营户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添加剂、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举报投诉电话12345、12315。
特此通告。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14日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4年第11期(省转移任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4年第11期(省转移任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合格产品信息.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