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9期)
近期,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蜂产品、糕点、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调味品、速冻食品和饮料共17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和地方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69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见附件),检出农兽药残留、其他指标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情况
(一)农兽药残留问题
1.惠州市永盛康华饮食服务有限公司使用的鸡蛋,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博罗五矿哈施塔特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君澜度假酒店分公司使用的湖南青尖椒(辣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其他指标问题
3.惠州市英秀爱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煎炸过程用油,极性组分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
4.惠州蒙记餐饮有限公司使用的菜脯,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5.惠州市永旺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热狗肠(速冻调制食品),诱惑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6.广东悟行雅舍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干百合,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处置情况
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三、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消费者应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查看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目前,惠州市正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如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