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督抽检质量通告(2024年第10期)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组织开展食品监督抽检工作。本次共抽检6大类食品,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和糕点,共计175批次。经检验,发现1批次食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0.57%。另我局组织的2024年元旦春节应节食品专项抽检中,涉及4大类食品,包括:方便食品,酒类,糕点和食用农产品,其中4批次不合格食品已过异议期,其详细信息现一并予以公布。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佛山市高明区万佳明都优选零食店销售的标称山东诺好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无蔗糖切片蛋糕,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佛山市顺德区佳欣百货商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西凯欣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枣枸杞红糖姜汤,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
(三)佛山市南海区翁朝平零食店销售的标称福建芭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铜锣烧(奶油红豆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
二、其他问题
(一)佛山市高明区金时代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烟台恒德葡萄酒有限公司生产的纳百德xo白兰地,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
(二)佛山市禅城区永静哥水果店销售的柠檬,水胺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
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已及时对不合格食品生产及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1.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预包装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营养成分表及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示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2.不光顾无证无照食品经营店,不购买销售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甚至原材料成本价的食品,不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预包装产品,不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购买宣称功效的普通食品,不购买公布不合格批次的预包装产品。
3.购买餐饮食品、外出或食堂就餐时应留意观察餐饮具及就餐环境是否干净整洁。
4.购买食用农产品应尽量选择综合性商超、生鲜超市、大型农产品市场等正规经营场所,选购时应选择新鲜、饱满的产品,多选择时令性和本地产品,主动索要并保存好购货票据。水洗是清除蔬菜水果上其他污物和去除农药的基础方法。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有需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