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第二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规定,现将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第二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如下:
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为:食用农产品,抽检依据: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GB 31650.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镉(以Cd计)、毒死蜱、噻虫胺、噻虫嗪、诺氟沙星、培氟沙星、孔雀石绿、恩诺沙星等指标。通告不合格样品3批次。
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经营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
1、芒市三棵树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姜,铅(以Pb计)超标。
2、芒市三棵树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萝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超标。
3、芒市线小散水产品销售摊销售的1批次淡水鱼(鲤鱼),地西泮超标。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责成企业所在地监管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28日
食品抽检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第2期) | |||||||||||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分类 | 备注 |
1 | / | / | 芒市三棵树商贸有限公司 | 云南省德宏州芒市团结大街153号 | 姜 | / | / | 2024/2/27 | 铅(以Pb计)║0.295mg/kg║ ≤0.2mg/kg | 食用农产品 | 合格 |
2 | / | / | 芒市三棵树商贸有限公司 | 云南省德宏州芒市团结大街153号 | 萝卜 | / | / | 2024/3/25 | 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0.025mg/kg║ ≤0.01mg/kg | 食用农产品 | 合格 |
3 | / | / | 芒市线小散水产品销售摊 | 云南省德宏州芒市德发集贸市场 | 淡水鱼(鲤鱼) | / | / | 2024/3/28 | 地西泮║0.89μg/kg║不得检出 | 食用农产品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