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24年第12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
近期,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罐头、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调味品、饮料、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20大类共108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99批次、不合格样品9批次(见附件)。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安徽哲冲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腊肠小串,诱惑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蚌埠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二、怀远县龙亢莫六小吃部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蚌埠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三、蚌埠市蚌山区联家优品生活超市销售的沙糖桔,苯醚甲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蚌埠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怀远县永鲜百货超市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蚌埠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五、怀远县世纪乐购超市有限公司新威生活广场店销售的皱皮青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蚌埠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六、蚌埠市蚌山区鲜食尚百货店销售的沙糖桔,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蚌埠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七、云隆农贸市场(胡汉虎)销售的辣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蚌埠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八、蚌埠市蚌山区连续蔬菜店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蚌埠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九、金厦花园农贸市场张晓红销售的豇豆,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蚌埠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此通告
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3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