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通 告
鲁市监通告〔2024〕23号
关于2批次国抽本级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本级食品抽检中,发现我省2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该2批次不合格食品的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济南斯伯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维生素C+维生素E+烟酰胺微泡球(运动营养食品耐力类)(水蜜桃味)
(一)基本情况
济南斯伯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维生素C+维生素E+烟酰胺微泡球(运动营养食品耐力类)(水蜜桃味)(生产日期:2023年7月15日),维生素 B1项目不符合GB 13432-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和产品明示质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产品控制和处置情况
2024年1月12日,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济南斯伯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送达《检验报告》等文书并依法进行现场检查。经调查,该公司共生产不合格运动营养食品48836瓶,已全部销售完毕,该公司按照规定进行召回。济南斯伯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符合GB 24154-2015 规定但不符合产品标签明示质量要求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与其标签、说明书的内容不符的,不得上市销售”之规定,属违法行为。依据《山东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六十六条之规定,对济南斯伯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给与警告处罚,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济市监罚〔2024〕11号。
二、山东哈维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
(一)基本情况
山东哈维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生产日期:2023年3月30日),维生素A项目不符合GB 31601-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孕妇及乳母营养 补充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产品控制和处置情况
2024年1月9日,菏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山东哈维药业有限公司送达《检验报告》等文书并依法进行现场检查。经调查,该公司共生产不合格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585盒,已全部销售完毕,该公司按照规定进行召回。山东哈维药业有限公司生产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五)项之规定,属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山东哈维药业有限公司给与没收不合格食品及违法所得68196元并处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菏新市监食处字〔2024〕20号。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