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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大连新兴洁达医药有限公司采取风险控制措施的通告

2024-06-04 18:02:10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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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局对大连新兴洁达医药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存在药品质量风险隐患。为有效控制药品安全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该企业采取暂停销售的风险控制措施。

特此通告。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3日

(责任编辑: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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