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市场监管总局部署,组织开展了电动自行车整车及其充电电池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
本次共对38家销售者销售的40批次产品开展了监督抽查,抽查区域为贵阳市、遵义市、六盘水市、安顺市、毕节市、铜仁市、黔东南州、黔南州、黔西南州。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42295—2022《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等标准进行检验。经检验,发现38家销售者销售的40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指标为标识与警示语、布线、电气装置、充电器与蓄电池、整车质量等,监督抽查不合格率为100%。
二、电动自行车电池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
本次共对19家销售者销售的20批次产品开展了监督抽查,抽查区域为贵阳市、遵义市、六盘水市、安顺市、毕节市、铜仁市、黔东南州、黔南州、黔西南州。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 22199.1-2017《电动助力车用阀控式铅酸蓄电池 第1部分:技术条件》等标准进行检验。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对本次监督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做好后处理工作,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措施:一是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同一产品。二是通知生产者停止生产、销售同一产品,对库存产品进行全面清理,对已售出产品依法进行处理并主动公布相关信息。三是督促指导生产者查找不合格产品产生原因,限期完成整改。四是对涉嫌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附件:
省市场监管局电动自行车整车及其充电电池质量专项监督抽查产品及企业名单.pdf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