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蓝贝车业有限公司按照《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了召回计划,将自即日起,召回2021年11月20日制造的蓝贝牌TDT536Z型号电动自行车产品,涉及数量为18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反射器和短路保护项目不符合GB 17761-2018标准要求,消费者在使用时存在整车无电、反射器不能有效保护等安全风险。
浙江蓝贝车业有限公司将通过为免费为客户更换符合标准的配件方式,以消除安全隐患。
浙江蓝贝车业有限公司将自即日起在本公司销售门店张贴公告及电话通知客户,提示持有该款存在缺陷产品的消费者停止使用该产品,消费者可通过客户服务热线(0571-82704637)进一步了解具体情况。消费者也可以通过浙江省缺陷产品召回信息网(www.zjdpac.com)了解相关信息,或拨打浙江省缺陷产品技术评价中心电话:0571-85027636,反映召回活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或提供缺陷线索。
此外,用户可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中心网站(www.samrdprc.org.cn)、中国产品安全与召回信息网(www.recall.org.cn),关注微信公众号(SAMRDPRC),了解更多信息,反映缺陷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