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互联网付费会员服务迅猛发展,大量用户为了享受更好的服务或临时使用某项会员功能,不得不订阅会员服务,且付费方式往往和微信、支付宝等实名认证付费渠道绑定,其中自动续费机制频繁成为消费者不小心就会触发的陷阱。很多服务提供商没有对消费者进行提醒就直接扣费,成为了消费者的“烦心事”。
案情简介
崇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时发现,上海某科技有限公司正在销售一款名为“优+会员”的会员服务。该会员服务有自动续费功能,但当事人未在自动续费前5日,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自动续费。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属于未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自动续费的行为。
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1月9日开始在一款名为“众某贷”的APP内以“月卡”的方式销售一款名为“优+会员”的会员服务,价格为99元/月,会员权益包含“5折电影券、5折洁牙券、5折星巴克券”等专属权益。自2023年12月29日起,当事人调整了营销策略,设置了两种月卡销售模式,消费者可以选择到期自动续费类月卡,价格为99元/月,也可以选择非自动续费类月卡,价格为149元/月。后经查证,自动续费类月卡在自动续费日期前,当事人未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由消费者自主选择是否续费。
法律分析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构成了在自动续费日期前五日,未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由消费者自主选择是否续费的行为。崇明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市场监管提醒
01
选择服务时要仔细查看相关协议或自动续费条款中提前扣款的时间,以及是否有随时取消自动续费的选项。
02
若无长期使用意向,消费者需注意及时取消自动续费功能。对于条款中的不明确之处,要与客服确认并留存证据。
03
遭遇“被自动扣费”,在续费条款未经合理提示或说明时,或存在明显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情况下,消费者可以主张解除相关合同,即要求退款。 (供稿:崇明区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