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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老河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公告(2024年第9期)

2024-08-05 15:41:48 老河口市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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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老河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中,检出1批次涉及我辖区周风林经营活动中使用的不合格餐(饮)具,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6月21日,湖北锐帆检验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周风林经营活动中使用的清洗后的餐(饮)具进行监督抽样:碗,抽样单编号:XBJ24420682488731127。经抽样检验,上述1批次餐(饮)具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老河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检验报告(报告编号:2024SP4381),立即启动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2024年7月12日将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并向当事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停止使用、严格做好餐饮具清洗消毒,开展调查工作。

二、原因排查情况

经调查:当事人本次违法行为发生的主要原因为餐(饮)具清洗消毒工作不规范, 主要是其未能严格按照餐(饮)具清洗消毒管理规定流程开展日常餐饮具清洗消毒。

三、行政处罚情况

当事人在经营活动中使用的清洗后的餐饮具,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经营活动中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我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当事人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四、被抽检单位整改复查情况

在辖区监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当事人针对不合格内容立刻进行了整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做好餐具规范清洗、消毒工作。经复查,已采取并落实整改措施。

五、公示网址链接

http://www.lhk.gov.cn/zwgk/zdgk/spypaq/

六、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2024年8月5日

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公告(2024年第9期).doc


(责任编辑: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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