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马车业集团有限公司召回部分立马牌电动自行车
日前,立马车业集团有限公司受缺陷调查影响按照《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了召回计划,将自即日起,召回2023年1月7日期间制造的立马牌TDT109Z型号电动自行车产品,涉及数量为2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产品,整车质量、车速提示音、充电器与蓄电池(蓄电池防篡改)项目不符合标准GB 17761-2018要求,用户使用过程中存在安全风险。立马车业集团有限公司将通过免费为客户更换蓄电池组及充电器、恢复提示音功能等方式,以消除安全隐患。
用户可登录立马车业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shanghailima.com)查看持有的产品是否在受影响范围内,或通过客户服务热线(400-8818-777)进一步了解具体情况。消费者也可以通过浙江省缺陷产品召回信息网(www.zjdpac.com)了解相关信息,或拨打浙江省缺陷产品技术评价中心电话:0571-85027636,反映召回活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或提供缺陷线索。
此外,用户可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中心网站(www.samrdprc.org.cn)、中国产品安全与召回信息网(www.recall.org.cn),关注微信公众号(SAMRDPRC),了解更多信息,反映缺陷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