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平湖市海盛车业有限公司按照《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主动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了召回计划,将自即日起,召回2023年1月4日至2023年2月4日期间制造的部分帝豹牌TDT110Z型号电动自行车,涉及数量为10辆,召回2023年9月29日至2023年10月23日期间制造的部分帝豹牌TDT120Z型号电动自行车,涉及数量为15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产品,由于机械部件项目不符合GB 17761-2018标准要求,存在私自篡改装加大电池盒的风险。平湖市海盛车业有限公司将通过免费为客户更换电池底托或退货等方式,以消除安全隐患。
用户可到平湖市海盛车业有限公司销售门店查看持有的产品是否在受影响范围内,或通过客户服务热线(0573-8585999)进一步了解具体情况。消费者也可以登录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zjamr.zj.gov.cn)、浙江省缺陷产品召回信息网(www.zjdpac.com)了解相关信息,或拨打浙江省缺陷产品技术评价中心电话:0571-85027636,反映召回活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或提供缺陷线索。
此外,用户可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中心网站(www.samrdprc.org.cn)、中国产品安全与召回信息网(www.recall.org.cn),关注微信公众号(SAMRDPRC),了解更多信息,反映缺陷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