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泰发机电实业有限公司受缺陷调查影响按照《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主动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了召回计划,将自即日起,召回2021年4月21日制造的部分泰发牌T21-2(VM3.0-QD)型号电动自行车前照灯,涉及数为20只。
此次召回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前照灯,由于照明光度不足,消费者在使用时存在交通安全的风险隐患。浙江泰发机电实业有限公司将通过免费为客户提供更换货服务的方式,以消除安全隐患。
消费者可查看持有的产品是否在受影响范围内,消费者可通过客户服务热线(13957665259)进一步了解具体情况。消费者也可以通过浙江省缺陷产品召回信息网(www.zjdpac.com)了解相关信息,或拨打浙江省缺陷产品技术评价中心电话:0571-85027636,反映召回活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或提供缺陷线索。
此外,用户可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中心网站(www.samrdprc.org.cn)、中国产品安全与召回信息网(www.recall.org.cn),关注微信公众号(SAMRDPRC),了解更多信息,反映缺陷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