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督促全区特殊食品及食盐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导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压实监管责任,筑牢食品安全防线,保障全区特殊食品及食盐质量安全,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印发实施《内蒙古自治区特殊食品及食盐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自查和报告管理规定(试行)》。
为进一步督促全区特殊食品及食盐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导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压实监管责任,筑牢食品安全防线,保障全区特殊食品及食盐质量安全,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印发实施《内蒙古自治区特殊食品及食盐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自查和报告管理规定(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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