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要求,现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我省抽检发现的5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1批次“马铃薯粉条”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马铃薯粉条。被抽样单位:隆化县源山综合门市。标称生产企业: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欣龙食品有限公司。不合格项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生产日期:2023-12-08。
(二)核查处置情况
生产环节处置情况:经查,系生产过程控制不严导致抽检样品不合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对生产企业进行处罚。
经营环节处置情况:经查,被抽样单位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免予行政处罚。
二、1批次“猴头菇口味酥性饼干(无蔗糖)”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猴头菇口味酥性饼干(无蔗糖)。被抽样单位:聊城市茌平区宝金电子商务中心。标称生产企业:河北奥多奇食品有限公司。不合格项目:菌落总数。生产日期:2024-04-24。
(二)核查处置情况
生产环节处置情况:经查,系生产过程控制不严导致抽检样品不合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对生产企业进行处罚。
三、1批次“必第能量®乳清蛋白粉(酱香拿铁味)”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必第能量®乳清蛋白粉(酱香拿铁味)。被抽样单位:河北铁锤科技有限公司。标称生产企业:安徽嘉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不合格项目:钠。生产日期:2023-11-17。
(二)核查处置情况
委托生产环节处置情况:经查,委托生产环节未发现导致产品不合格原因,且履行了对生产企业监督任务,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决定对其免予处罚。
经营环节处置情况:经查,被抽样单位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决定对其免予处罚。
四、1批次“蛋白质粉特殊膳食用食品”、1批次“复合蛋白质粉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蛋白质粉特殊膳食用食品。被抽样单位:河北华昱健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标称生产企业:山东美吉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不合格项目:钙。生产日期:2024-02-03。
产品名称:复合蛋白质粉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膳食用食品。被抽样单位:河北华昱健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标称生产企业:安徽草珊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不合格项目:叶酸。生产日期:2023-12-02。
(二)核查处置情况
经营环节处置情况:经查,被抽样单位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决定对其免予处罚。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