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是召回管理制度实施20周年
缺陷消费品召回知识
你了解多少?
2004年《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正式发布,标志着我国召回管理正式进入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新阶段。2007年我国消费品召回领域的第一部专门性立法《儿童玩具召回管理规定》正式发布,2016年正式实施的《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确定了实施召回管理的2大类20种消费品。2019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将缺陷消费品召回的实施范围扩展至所有普通消费品。
尽管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已经实施了20年,消费品召回制度也已运行了17年,但许多小伙伴可能仍不太清楚什么是召回、哪些消费品需要召回,缺陷消费品与不合格消费品有什么区别。今天,小编就带大家来一探究竟!
01
什么是消费品缺陷?
《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所称缺陷,是指因设计、制造、警示等原因,致使同一批次、型号或者类别的消费品中普遍存在的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
只有同时具备安全性、普遍性、生产者(产品)原因三要素才符合《规定》所称缺陷。
安全性——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
普遍性——同一批次、型号或者类别的消费品中普遍存在;
生产者(产品)原因——因设计、制造、警示等原因导致的。
如下图这款扫把及拖把把杆因设计原因产生了锐边伤害,可能构成缺陷。
02
什么是召回?
召回是生产者对存在缺陷的消费品,通过补充或者修正警示标识、修理、更换、退货等补救措施,消除缺陷或者降低安全风险的活动。
召回不一定是“退换货”,凡是能消除缺陷或者降低安全风险的措施都可以。
03
缺陷消费品与不合格消费品
有什么区别?
缺陷消费品与不合格消费品有严格的区别。不合格消费品是指产品未能符合(达到)标准的规定要求,缺陷消费品是指产品未能满足预期的使用安全要求。不合格消费品不一定是存在缺陷的消费品,合格消费品也可能存在缺陷。
04
消费品被召回就说明是劣质产品么?
缺陷召回往往是厂家精心设计制造出一个产品时,没有认知到会有安全问题,投放市场以后才发现,便主动采取措施进行补救,是一个技术革新的过程;劣质产品一般是主观的,厂家为了追求更高利润,选择降低成本,减少投入,从而生产劣质产品谋取不正当利益,概念是完全不一样的。召回的产品是有缺陷的产品,不是假冒伪劣产品,所以广大消费者要理性看待这个问题。
05
哪些产品不属于《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监管的范围?
首先,应当是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的产品。因此,工业生产用设备不是《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监管的范围。
其次,现有法律法规明确有其他监督管理部门的消费品,不是市场监管部门消费品召回的范围,包括:民用航空器,船舶,农产品、农业投入品(包括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肥料、兽医器械),烟草等。
最后,虽然明确是市场监管部门监管的产品,但对于现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中已明确有专门召回程序的产品,不应按照《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召回,而应依照相关的专门召回程序进行。例如,汽车产品、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应分别按照《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药品召回管理办法》《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等进行召回。
06
生产者如果拒绝实施召回,有哪些后果?
生产者拒绝召回存在缺陷的消费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将责令召回。生产者经责令召回仍不实施召回的,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还可能面临警告、没收违法所得以及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将面临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除此之外,责令召回情况及行政处罚信息也将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布。
对生产者来说,实施消费品召回制度不仅能减少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带来的经济损失和法律风险,还能推动自身改进产品质量,展示社会责任、提升企业信誉和品牌形象,增强市场竞争力。
对消费者而言,实施消费品召回制度不仅能有效保障生命财产安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还能提高产品体验和满意度,增加对市场的信任感,促进形成更加健康放心的消费环境。
07
既然消费品召回这么有用,那消费者、生产者怎样报告缺陷线索呢?
1、可通过江苏省缺陷产品管理技术中心网站(http://www.jssi.org.cn/c/zhaohui/),点击“不安全产品信息报告——消费者报告/企业报告”上传;
2、拨打江苏省缺陷产品管理技术中心电话(025-52412987)或将线索信息发送邮箱(js_qxzh@163.com)进行反馈。
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强
与生产企业间的配合
降低存在缺陷的消费品
可能带来的安全风险
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