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重庆市铜梁区宝山源矿泉水厂生产的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风险控制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重庆市铜梁区宝山源矿泉水厂生产的饮用天然泉水
(一)抽检基本情况。
食品名称:饮用天然泉水,生产日期:2024年5月20日,生产数量:4件(12瓶/件),规格:500ml/瓶,抽样单编号:GZJ24500151653300051,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经抽样检验,亚硝酸盐(以NO₂⁻计)项目不符合 GB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
铜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6月21日向重庆市铜梁区宝山源矿泉水厂送达了《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实地检查,当事人已无该批次不合格饮用天然泉水库存。当事人该批饮用天然泉水共生产了48瓶,除15瓶用于抽样检验外,其余33瓶均已被当事人提供给员工自用,未流入市场。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
重庆市铜梁区宝山源矿泉水厂已全面开展自查,制定整改措施,确保食品安全。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