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日前,天津格泰车业有限公司按照《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主动向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了召回计划,将自即日起,召回2019年5月8日制造的格林豪泰牌TDT001Z型号电动自行车,涉及数量为10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由于车速提示音、淋水涉水性能、电气装置-短路保护项目不符合GB17761-2018中标准要求。车速提示音过高将会造成噪音,影响交通参与者听觉,车速提示音过低,将很难起到警示作用;车辆在充电或使用过程中发生短路等故障时,如果短路保护装置缺失或失效,会导致整车充放电过程中无法切断回路中过大电流,从而损坏电路,甚至引发整车电路的起火、自燃等情况;淋水涉水性能不符合标准要求,电动自行车容易因在雨天容易进水而使电器部件发生故障或漏电等事故。
天津格泰车业有限公司将免费为用户维修或更换配件,以消除安全隐患。
公司将在经销门店发布召回信息,用户可通过客户服务热线(022-22184380)进一步了解具体情况。此外,用户也可登录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scjg.tj.gov.cn)查看产品召回栏目了解更多信息,反映召回活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或提交缺陷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