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日前,天津格泰车业有限公司按照《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主动向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了召回计划,将自即日起,召回2022年2月22日和2022年2月24日制造的格林豪泰牌TDT015Z型号电动自行车,涉及数量为20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由于车速提示音、蓄电池防篡改项目不符合GB17761-2018中标准要求。车速提示音过高将会造成噪音,影响交通参与者听觉,车速提示音过低,将很难起到警示作用;防止对电动自行车电池进行扩容改装,违规提高电池容量和电压,如果蓄电池与电池组盒未合理匹配或预留扩展车载蓄电池的接口,则存在改装风险,电池电压、容量增加,超过原车设计数值,引起线路发热过载,引发起火爆炸等安全隐患。
天津格泰车业有限公司将免费为用户维修或更换配件,以消除安全隐患。
公司将在经销门店发布召回信息,用户可通过客户服务热线(022-22184380)进一步了解具体情况。此外,用户也可登录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scjg.tj.gov.cn)查看产品召回栏目了解更多信息,反映召回活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或提交缺陷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