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日前,天津格泰车业有限公司按照《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主动向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了召回计划,将自即日起,召回2023年2月23日制造的格林豪泰牌TDT064Z型号电动自行车,涉及数量为10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由于电气装置-短路保护、蓄电池防篡改项目不符合GB17761-2018中标准要求。车辆在充电或使用过程中发生短路等故障时,如果短路保护装置缺失或失效,会导致整车充放电过程中无法切断回路中过大电流,从而损坏电路,甚至引发整车电路的起火、自燃等情况;防止对电动自行车电池进行扩容改装,违规提高电池容量和电压,如果蓄电池与电池组盒未合理匹配或预留扩展车载蓄电池的接口,则存在被改装风险,电池电压、容量增加,超过原车设计数值,引起线路发热过载,引发起火爆炸,存安全隐患。
天津格泰车业有限公司将免费为用户维修或更换配件,以消除安全隐患。
公司将在经销门店发布召回信息,用户可通过客户服务热线(022-22184380)进一步了解具体情况。此外,用户也可登录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scjg.tj.gov.cn)查看产品召回栏目了解更多信息,反映召回活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或提交缺陷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