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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消费者协会发布消费警示:免费旅游为虚 非法集资是实

2024-09-11 17:23:16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当下正值中老年旅游消费旺季,一些不法旅游服务机构打着投资旅游项目的幌子,用“免费”旅游、储值投资、消费返利等方式诱骗中老年群体投资,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河南省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中老年消费群体:提高防范意识,理性、清醒、慎重选择旅游项目。

警惕以“旅游之名”实施非法集资

以旅游名义实施非法集资的四种主要形式:

一是“会员卡游”。以成为会员等名义吸收资金,承诺消费者交纳会费后可享受免费旅游或低成本旅游,并定期给予分红,消费者如不参加公司组织的旅游项目,可按照该旅游项目的标价获得超额退款。

二是“投资项目游”。以投资、加盟、入股旅游项目等名义,邀请中老年人外出旅游考察所谓的项目,骗取其信任,并宣称到期后返还本金并获得高收益,鼓吹消费者投资。

三是“预付款游”。以售卖“旅游套餐”预付款产品的名义、以“低价游”为噱头收取用户预付款,并承诺回购付息,以廉价旅游产品吸引消费者。

四是“出境保证金游”。以出境游保证金为幌子,收取高额押金、保证金等,提供旅游产品,并承诺给付高息,其行为已超出了旅行社的正常业务范围。

以上经营模式都存在较高的资金安全风险,一旦资金链断裂,极易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

旅游消费要理性、清醒和慎重

要增强防范意识,不贪图便宜选择所谓的“低价团”或者“免费团”,对主动上门推荐的、有免费礼品的旅游项目要慎重参与或予以抵制。

要通过正规渠道、按照正规流程参加旅游活动,并可根据自身需要定制、选择旅游服务,降低损失几率,确保人身及财产安全。

多参加主流的、正规的社会活动,多与子女交流讨论消费理念、消费意愿,多了解社会热点、金融知识、国家政策,不断增强自我防护意识。

对“高额返利”“千载难逢”等说辞要保持高度警觉,不信“大饼”、不贪“小利”,自觉远离非法集资。

广大消费者若发现此类非法集资活动,应积极向地方有关部门反映、举报,共同营造安全、和谐、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

(来源:河南市场监管)

(责任编辑:加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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