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新日机电有限公司按照《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主动向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了召回计划,将自即日起,召回2021年12月6日制造的新日牌TDT5030Z型号电动自行车,涉及数量为100辆;2022年9月7日制造的新日牌TDT5250Z型号电动自行车,涉及数量为50辆;2021年5月8日制造的新日牌TDT0520Z型号电动自行车,涉及数量为190辆,以及2023年7月5日制造的新日牌TDT5420Z型号电动自行车,涉及数量为100辆,共计数量为440 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整车质量、车速限值、脚踏骑行能力项目不符合GB17761-2018标准要求。整车质量过重会导致车辆运动惯性增大,影响操控和制动性能,刹车距离增加,易发生交通事故;车速过快影响车辆的操控稳定性和骑行者判断反应时间,易导致制动失效、侧滑和前翻的危险,引发交通事故;无脚踏骑行功能,增加车辆操作难度,存行车安全隐患。
天津新日机电有限公司将免费为用户维修或更换配件,以消除安全隐患。
天津新日机电有限公司将在经销商门店张贴召回公告,或可通过客户服务热线(18911188950)进一步了解具体情况。此外,用户也可登录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scjg.tj.gov.cn)查看产品召回栏目了解更多信息,反映召回活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或提交缺陷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