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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食品药品典型案例(第一百一十三批)

2024-10-16 17:27:11 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食品药品典型案例(第一百一十三批)

中科益维莱健康科技(山东)有限公司(原山东轻能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膳食纤维固体饮料案

2023年9月13日,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称中科益维莱健康科技(山东)有限公司(原山东轻能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篡改产品生产日期。

经立案调查,该企业原名称为山东轻能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烟台市),于2023年6月7日变更企业名称为中科益维莱健康科技(山东)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济宁市)。该企业在原注册地址对两款膳食纤维固体饮料外包装进行更换并对生产日期进行了篡改。

该企业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膳食纤维固体饮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之规定,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当事人没收涉案产品及罚款的行政处罚。

烟台市金佰象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案

蓬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接到投诉举报对烟台市金佰象食品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生产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违法行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蓬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烟台市蓬莱区华佑超市销售无中文标签食品案

蓬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投诉举报线索对烟台市蓬莱区华佑超市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销售无中文标签的食品违法行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蓬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和涉案物品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李某某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药品案

蓬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上级交办材料,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发现当事人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药品的违法行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蓬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对其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烟台市蓬莱区仁安中西大药房销售劣药、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案

蓬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烟台市蓬莱区仁安中西大药房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销售劣药、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无完整购销记录的违法行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七条、第九十八条第一款、《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蓬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第一百三十条、《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其处警告没收涉案物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烟台市蓬莱区隐杉美肤馆未经许可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案

蓬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烟台市蓬莱区隐杉美肤馆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未经备案的一类医疗器械、经营标识不符合规定的产品、未经许可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二、三、五项的规定,蓬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八十四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对其处没收涉案物品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满洲里市伊娃百货店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案

蓬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满洲里市伊娃百货店位于蓬莱区南王街道的工作室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化妆品未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未在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信息、经营标签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化妆品的违法行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五条的规定,蓬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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