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民生热点>>

违法改装电池?危险就在身边!

2024-10-17 11:32:17 上海市场监管

浓烟滚滚,火焰四起

探究电动自行车自燃的主要原因

离不开使用超标电池

为了维护人民群众的安全和利益

市场监管部门严厉打击

拼、加、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

案情简介

近日,闵行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接到举报称某车行向其销售60伏电池的非机动车,导致其无法上牌。

经查,该电动自行车的产品合格证上写明电池为48伏,蓄电池类型为锂电。而某车行将48伏的锂电池更换为不符合出厂额定电压的5组12伏共60伏铅酸电池,并将改装后的电动自行车卖给消费者。某车行构成了销售拼装、加装、改装的非机动车的行为。

法律分析

本案中,某车行存在将电动自行车出厂额定电压为48伏的锂电池更换为60伏铅酸电池,并销售给消费者的行为,违反了《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禁止单位和个人从事下列行为:(三)改变非机动车排气装置的尺寸,更换不符合出厂额定电压的蓄电池或者擅自更换电动机等动力装置;”的规定,构成了更换不符合出厂额定电压的蓄电池的行为。

闵行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依法对某车行作出行政处罚。

安全提示

1.消费者在选购电动车及其配件时,一定要选择正规途径购买。不合格的电动车、电池、电线、充电器等,会增加火灾风险。

2.《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是电动自行车的身份证。消费者在购买电动自行车时,要多留意其产品合格证,如发现电动自行车与产品合格证的参数有不一致的情况,应第一时间沟通交流,维护好自身权益。

3.商户应规范经营,不用超标电池,不解除限速,摒弃拼、加、改装电动自行车。

4.无论是商户还是消费者,严禁擅自改装电池、加装音响、照明、解除限速限制等,容易造成线路超负荷,引发火灾。

5.严禁在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一旦起火,会阻断逃生通道,易造成人员伤亡。更不能把电池带回家充电。

(责任编辑:凌云)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电去哪了?一汽丰田皇冠陆放多个车主 ...

  • 仰望U9全国陆续交付,与用户一同迈 ...

  • 探店上汽大众帕萨特Pro:机械素质 ...

  • 上海:开放临港 共创未来

  • 安徽淮北: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 ...

最新新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