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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十一”网络购物消费提示

2024-11-04 15:30:31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双十一”购物节已至,黑龙江省双鸭山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提示广大消费者要理性购物,慎重选择,规避消费风险。

一、选择正规平台,钓鱼网站需提防

“双十一”来临,众多电商平台纷纷抛出让人应接不暇的优惠活动,建议广大消费者认准正规平台,优先选择经营时间长、信誉度高、访问量大、资质齐全的购物网站及直播平台。不轻易将个人信息、手机动态验证码提供给他人,谨慎对待未经认证或非正常弹出的网站链接,防止误入钓鱼网站购物。

二、针对促销活动,各项规则要厘清

“双十一”促销规则复杂繁琐,选购商品时,消费者应该仔细阅读商家促销活动规则,对于不明之处应及时向商家或平台客服进行咨询。针对预付定金的商品,要详细了解预售规则、商品介绍、赠品信息、发货时间、退换货规则等。

三、按需理性消费,消费陷阱要小心

消费者选购商品时,一定要科学理性,不要轻易被低折扣所迷惑,注意防范虚假折扣、虚假满减承诺等消费陷阱。要货比三家,挑选有质量保障的正规商品,不要因贪图便宜而冲动购买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商品。同时,要根据家庭或个人实际需求,预先拟定购物清单切忌冲动消费,造成资金和资源浪费。

四、注意验货签收,退换时限要把握

伴随着交易量激增,可能出现商家因备货不足而不能按期发货、物流配送时间延长等情况。建议消费者下单后关注物流信息,避免错收和漏收快递,如长时间未收到商品,应及时点击“延长收货”,以免系统“自动收货”。收货时先查看购买商品的规格、数量、赠品等是否与订单一致,一旦发现商品或赠品出现问题,尤其是对于退货理赔条件较为严格的生鲜食品,应尽快与商家或平台联系,把握好退换货的时限,避免产生不必要的售后维权纠纷。

五、保留购物凭证,依法维权有保障

通过网络购买商品时,消费者要及时向商家索取并妥善保管支付记录、电子交易码等有效购物凭证。发生消费纠纷及时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及时拨打经营者实际经营地或者平台经营者住所地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或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戴青松)

(责任编辑: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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