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二季度,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本省生产的门、窗用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型材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本次共抽查18家门、窗用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型材生产企业生产的30批次产品,经检验,有1家企业生产的1批次产品不合格。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8814《门、窗用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型材》等国家标准及相关要求,对产品的加热后尺寸变化率、主型材的落锤冲击、150℃加热后状态、维卡软化温度、主型材的弯曲弹性模量、拉伸冲击强度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辽宁博丰塑业有限公司的1批次门、窗用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型材(规格型号: 60框C,M-I-C;生产日期/批号: 2016-03-31)被检出主型材的落锤冲击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
据了解,主型材的落锤冲击不合格的PVC-U型材产品在使用中容易脆裂,尤其气温在-10℃以下时,产品脆性增加、韧性减弱,加上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应力,极易出现局部开裂或碎裂。
企业名称 | 企业所在地 | 产品详细名称 | 规格型号 | 生产日期/批号 | 抽查结果 | 不合格项目 |
辽宁博丰塑业有限公司 | 鞍山市 | 门、窗用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型材 | 60框C,M-I-C | 2016-03-31 | 不合格 | 主型材的落锤冲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