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环保执法改革试点:强化地方责任福州高校园区车辆激增 交通监管存盲区莆田:百人吃完乔迁宴 28人上吐下泻第2批省政府文件清理完成 宣布废止和失效1411件福州公布7项旅游惠企惠民政策 景区升5A奖百万厦门市公安局副处长陈子竟被判4年8个月罚45万
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关于开展第三届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启动了第三届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根据上述通知,第三届中国质量奖设10个“中国质量奖”名额和90个“中国质量奖提名奖”名额,上报国家质检总局的截止日期为:2017年1月31日。
中国质量奖是国家在质量领域的最高荣誉,每两年评选一次,授予为建设质量强国作出突出贡献,在创新质量管理,提升供给质量方面具有显著示范带动作用的组织和为提高我国行业及地方质量水平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第三届中国质量奖参评组织共9类,包括制造业、服务业、工程建设行业生产经营组织,国防工业、武器研发制造维修设计单位,医疗机构(仅限医院科室和专项医疗团队),教育机构(仅限小学、初中和职业技术学校),“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城市政府,一线班组(包括各领域QC小组)等;参评个人包括各行一线工作人员,各类组织质量管理人员,质量管理领域专家学者等。
上述通知及申报材料电子版等可在中国质量奖网站下载中心(http://zgzlj.aqsiq.gov.cn/)下载。符合申报条件的组织或个人可与福州市市场监管局质量管理与商标品牌处具体联系,联系电话:83738223。
为引导、激励有关企业积极创新质量管理,提升供给质量水平,福建省政府对获评“中国质量奖”及“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的企业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福州市政府对获评上述奖项的企业也给予100万元的配套奖励。2016年,“福耀集团”荣获第二届中国质量奖提名奖,实现了福州市该奖项零的突破。(白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