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 甜)据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政府网站消息,武汉市人民政府近日发布《关于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严格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包括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严格禁止捕猎野生动物等、严格野生动物行政许可等10项内容。《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
《通知》明确,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网络交易平台、商品交易市场、农(集)贸市场、餐饮场所等交易、消费场所,以及运输、仓储、寄递等经营者和媒介,不得为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和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提供交易、消费、宣传的条件、场所或者服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生产、加工、经营使用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采取发布广告、制作招牌或者菜谱等方式,宣传、招揽、诱导食用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从事非法野生动物交易。
《通知》强调,严格野生动物行政许可。停止受理以食用为目的的猎捕、繁育、出售、购买、进口陆生野生动物行政许可申请。对已经依法办理的以食用为目的的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许可证件或者文书,依法有序撤回并予以注销或者申明作废。对因科研、药用、展示等特殊情况需要对野生动物进行非食用性利用的,严格依法审批,加强检验检疫。
《通知》要求,加强野生动物监督检查。加大对交易市场、餐饮酒店、电商平台、食品加工等场所的野生动物违法行为执法检查力度。依法取缔或者查封、关闭违法场所,对违法企业、违法个人予以惩处,将违法信息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实行联合惩戒,并向社会公布。严厉打击野生动物违法行为,对非法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厉处罚。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教育。积极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和公共卫生安全宣传教育,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营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