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品牌>>食品>>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2020-05-29 19:44:22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5月29日,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通告称,按照市场监管总局2020年1月17日《关于春节食品专项抽检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3号)要求,现将涉及该省1批次不合格食品2家生产经营企业的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自太原市杏花岭区二小熟肉经销部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为山西省平遥县宝聚源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日期为2019年11月9日的酱香驴肉,经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检验,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山西省平遥县宝聚源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对检验结论有异议,提出复检申请,经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复检后,检验结论仍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生产企业:晋中市市场监管局于2019年12月31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企业并立案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酱香驴肉生产批号为2019-11-09,共生产1810袋,规格250克/袋,自检留样10袋,销售1800袋,无库存,召回1669袋。导致不合格的原因是原料驴肉镉(以Cd计)超标。整改措施:加强原料进货查验,严格出厂检验。晋中市市场监管局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对该企业作出没收违法所得金额262元、没收不合格酱香驴肉1669袋、罚款211500元的行政处罚。

经营企业: 太原市杏花岭区二小熟肉经销部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酱香驴肉30袋,已全部销售,无库存。该企业按要求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太原市市场监管局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该企业作出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责任编辑:八雨)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首部市场监管系列动漫剧《安安时刻》 ...

  • 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市场监管局开展“ ...

  • “520世界计量日”精准战“疫”助 ...

  • “扶贫工作队给我们村里送来了‘钱袋 ...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隘口镇新院村的 ...

最新新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