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佳木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佳木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13期)》,涉及我市1家食品生产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佳木斯阿穆尔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佳木斯阿穆尔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俄式红肠(生产日期2019-10-17)
(一)抽检基本情况
经黑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检验,佳木斯阿穆尔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食品不合格。食品名称为俄式红肠,生产日期2019-10-17,不合格检验项目为菌落总数。
经营者信息:佳木斯阿穆尔食品有限公司,地址:佳木斯市郊区莲江口镇长胜村。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对上述不合格食品,郊区市场监管部门已对生产场所实施了现场检查,要求生产者暂停生产、销售、召回、下架该批次不合格食品,并进行整改。经核实,佳木斯阿穆尔食品有限公司共生产该批次俄式红肠共计200袋,18公斤,货值400元,已销售18公斤,无库存。
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11月25日立案,2020年1月2日对佳木斯阿穆尔食品有限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佳郊市监处告字〔2020〕02号),当事人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于2020年1月8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佳郊市监处字〔2020〕02号),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决定:1、没收违法所得100元;2、罚款75000元,共计75100元,上缴财政。
佳木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