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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汉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不合格话梅瓜籽核查处置情况

2020-07-13 23:06:47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武汉市汉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话梅瓜籽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关于不合格话梅瓜籽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武汉大罗庄食品有限公司的话梅瓜籽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检验不合格。

(一)抽检基本情况。2019年9月19日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武汉大罗庄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话梅瓜籽(2019-9-9批次)进行监督抽检,2019年10月21日武汉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出具《检验报告》[NO:(2019)FJ(WH)-SP-00736],报告表明:该公司2019年9月9日生产的“话梅瓜籽”样品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的要求,标准值为≤0.5g/100g,实测数值0.72g/100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2019年10月24日我局将检验报告送达至武汉大罗庄食品有限公司,启动核查处置工作。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要求该公司分析话梅瓜籽检验不合格的原因,并开展召回。经查,该公司2019-9-9批次的产品共生产360kg,全部售毕。该公司分析了不合格问题产生的原因,系生产时炒制容器未清洁干净所致。该公司收到报告后开展了召回,因在市场上已全部零售完毕,实际未能召回到不合格批次的“话梅瓜籽”。2020年1月10日我局对该公司生产的话梅瓜籽(2019-11-27批次)进行了监督性抽检,经检验合格。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武汉大罗庄食品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六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对该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

武汉市汉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10日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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