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从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政府网站获悉,黄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52)。据通告,黄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4月27日接收平台抽样单编号为“XC20420116487200538”的抽检不合格检验报告,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如下:
抽检基本情况。2020年4月8日,湖北洁源检测有限公司受黄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武汉市黄陂区龙城嘉年华超市所销售的花椒粉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查, 2020年4月26日出具检验报告,检验项目铅(以Pb计),mg/Kg,标准指标≤3.0,实测值,6.00,单项判定为不合格。检验依据GB5009.12-2017(第一法)。该产品属于不合格产品。
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武汉市黄陂区龙城嘉年华超市所销售的花椒粉(规格30克/包,生产厂家:山东乐家客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19年11月5日。)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不合格,刘集市场监督管理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湖北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后处理规范规范(试行)》展开了调查处置工作。一是进行了调查, 武汉市黄陂区龙城嘉年华超市于2020年1月1日,从武汉市江岸区宏兴志远副食商行购进花椒粉20袋,售价2.5元/袋,已销售11袋,剩余7袋,2袋用于抽检,货值金额50元,剩余的7袋下架封存。二是根据本局刘集市场监督管理所查明的事实,武汉市黄陂区龙城嘉年华超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根据查明事实,当事人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及《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给予当场行政警告处罚。
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产品不合格原因:购进商品查验制度不严格。制定整改措施如下: 1、严格进货渠道的规范,落实商品购进查验制度,保证货源的安全。2、加强采购人员的食品安全管理培训。目前,该超市已整改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