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0年8月10日,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据通告,滦南航宇酸菜厂生产的1批次“宇琪”酸菜样品,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的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已责成相关设区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及相关单位依法处理。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拨打热线“12315”进行投诉或举报。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单位地址 | 被抽样省份 | 标识生产企业名称 | 标识生产企业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生产日期/批号 | 商标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分类 | 检验机构名称 | 备注 |
滦南航宇酸菜厂 | 滦南县奔城镇霍泡村 | 河北 | 滦南航宇酸菜厂 | 河北省唐山市滦南县倴城镇霍泡村 | 酸菜 | 500克/袋 | 2020/4/3 | 宇琪 |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0.154g/kg║不得使用 | 蔬菜制品 | 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