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
第31期省级食品安全抽检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等规定,现将我局开展本市食品安全抽检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抽检信息涉及8大类食品,包括: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方便食品,饼干,糖果制品,蛋制品,保健食品,食用农产品等。抽检样品共计779批次,其中合格776批次、不合格3批次。
不合格样品为
1.由上海市宝山区小凤水产经营部销售的黑鱼(不合格项目:氧氟沙星)
2.由上海茸北农贸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陈兴中销售的三黄鸡(不合格项目:多西环素)
3.由上海市黄浦区大捷肉制品经营部销售的腿肉(猪肉)(不合格项目:磺胺类(总量))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要求相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规定公开。
科 普
1
氧氟沙星
氧氟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因抗菌谱广、抗菌活性强等曾被广泛用于畜禽细菌性疾病的治疗和预防。氧氟沙星残留在人体中蓄积,可能引起人体的耐药性。
2
多西环素
多西环素是一种四环素类药物,一般用于治疗衣原体支原体感染。长期食用多西环素残留超标的食品,可使病原体产生耐药性,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3
磺胺类
磺胺类药物是一类抗菌谱较广、性质稳定、使用简便的人工合成抗菌药,对大多数革兰氏阳性菌和阴性菌都有较强抑制作用,广泛用于防治鸡球虫病。长期摄入磺胺类超标的动物性食品,可能导致泌尿系统和肝脏损伤等健康危害。
(科普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监管杂志)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附件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