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记者 徐远官) 近日,浙江台州市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五期)。
台州市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五期)
根据临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编号F200672号检验报告,涉及我区1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金礼永生产销售的鸡爪
(一)抽检基本情况。22020年5月18日,执法人员依法抽检了当事人金礼永制售的鸡爪。6月8日,临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经检验出具《检验报告》(报告编号:F200672),所抽样品的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对当事人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及召回情况:2020年6月12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将上述检测报告进行送达并对现场进行检查,发现抽查的批次产品已售完,现场未发现剩余产品。因消费者不明确故无法实施召回。截至2020年6月16日,未接到消费者关于该批次产品的相关投诉。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当事人销售的不合格鸡爪在苯甲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钾盐项目不合格。据查被抽检鸡爪其苯甲酸及其钠盐项目不合格,系食品配料陈醋使用带入导致,被抽检鸡爪山梨酸及其钾盐项目不合格系人为添加。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停止在鸡爪中添加山梨酸及其钾盐的行为并作出了行政处罚。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