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记者陈娟女) 2020年10月16日,武汉市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0第10期),涉及武汉益康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味精、鸡精调味料”。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0年7月8日,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武汉益康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浏花王牌“味精(规格:2.5千克/袋;生产日期:20200505)”、盛福缘牌“鸡精调味料(规格:100克/袋;生产日期:20200401)”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经检验,“味精”产品检验项目“谷氨酸钠,%”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上述“鸡精调味料”产品中检验项目“谷氨酸钠,g/100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武汉益康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武汉益康源食品有限公司递交了整改报告,上述“鸡精调味料”、“味精”产品抽检不合格的原因是机械故障造成的搅拌不均及电子秤故障称重误差导致。该公司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不合格产品,同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实施召回,并对生产车间器械做了检修和维护,同时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加强对产品生产的监督。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