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品牌>>食品>>

浙江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三十九期)

2020-11-13 17:18:38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三十九期)。

台州市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三十九期)

根据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202023778检验报告,涉及我市1家食品流通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岳雪仙销售的葱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0年7月27日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委托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对当事人摊位销售的葱进行抽样送检,经检验出具检验报告(编号№:202023778),报告载明:克百威实测值为0.234mg/kg,标准指标为≤0.02,检验依据为NY/T 761-2008(第 3 部分);氟虫腈实测值为0.038mg/kg,标准指标为≤0.02,检验依据为SN/T 1982-2007。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氟虫腈,克百威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对当事人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及召回情况:2020年8月19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将上述检测报告进行送达并对现场进行检查,发现抽查的批次产品已售完,现场未发现剩余产品。因消费者不明确故无法实施召回。截至2020年8月19日,未接到消费者关于该批次产品的相关投诉。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当事人未查验供货商营业执照及葱的合格证明,未保存票据等进货凭证,其销售的不合格葱来源不明,我局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要求其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保证销售的产品可溯源。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责任编辑:八雨)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浙江衢州:质量强市 品牌加力 标准 ...

  • 北京建工四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建设“ ...

  • 常益长铁路益阳段首片箱梁按节点要求 ...

  • 湖南省消委会、律师协会联合举办网络 ...

  • “西安制造”有望再迎高光时刻

最新新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