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2月3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任务来源:省抽不合格;产品名称:什锦酱;不合格项目:甜蜜素;生产企业:海口美兰鑫海之星酱料厂。
二、核查处置情况
(一)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情况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0年9月25日启动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并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及时送达检验报告;二是现场调查;三是对当事人进行询问笔录。经查,当事人生产2020-08-25批次的什锦酱63瓶,什锦酱成本价2.5元/瓶,出厂价格3元/瓶,货值金额189元,违法所得31.5元。
(二)产品控制情况
执法人员要求该公司对不合格食品进行召回,发布召回公告。执法人员要求当事人立即排查产品不合格的原因,并立即整改。该企业召回数量为18瓶。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海口美兰鑫海之星酱料厂生产的什锦酱(规格:300 克/瓶 ;生产日期:2020-08-25),经检验,甜蜜素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给予以下处罚:
1、罚款50100元;
2、没收违法所得31.5元;
以上罚没款合计50131.5元。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该厂在排查原因认为该加工厂在生产“什锦酱”时,因员工操作失误,重复称量,导致添加过量的甜蜜素。该厂承诺将在今后的生产中将严格按生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把控产品质量,对每批次产品进行出厂检验合格后才出厂,确保生产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