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2月18日,江苏省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28期)。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28期)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47期)涉及我市1家食品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在镇江新区丁岗盛财超市抽检的标称泰兴市湖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紫薯面
(一)抽检基本情况。不合格项目为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生产日期为2020-02-21。
(二)核查处置情况。新区市场监管局于2020年4月24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镇江新区丁岗盛财超市并启动核查处置。查明该企业共购进2.16公斤问题批次紫薯面,全部用于监督抽检,未向消费者销售。新区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作出免予处罚的决定。决定书文号为镇新市监不处字〔2020〕00034号。
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