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1月4日,江苏省仪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扬州相咏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红旗分公司经营的黑鱼
(一)抽检基本情况:日前,我局对扬州相咏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红旗分公司经营的黑鱼进行抽检,经检验,氧氟沙星项目不符合农业部第2292号公告,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定性及处罚: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相关规定给予处罚,我局已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仪市监罚字〔2020〕218号),当事人已履行相关行政处罚。
(三)原因分析及整改情况:上述不合格黑鱼的经营是由于当事人进货查验制度执行不严所致,现当事人已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确保所经营食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