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1月8日,山西省临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39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涉及乡宁县好又多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鲜鸡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自乡宁县好又多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抽样日期为2020年9月27日的鲜鸡蛋,经北京精益捷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检验,甲硝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乡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11月2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企业。经查,该批次不合格鲜鸡蛋共购进142.05公斤,已全部销售,无库存。因使用完毕,无法召回。导致不合格的原因是养殖过程添加使用。整改措施:调整供应商,严把进货关。
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该企业经营有兽药残留超标的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因该企业按要求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免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