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台州市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38号)。
台州市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38号)
根据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编号为No:20F0922068、No:20F0922067)的检验报告,涉及我区1家食品流通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牟泽香的 豆腐、豆腐干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0年9月21日,我局委托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当事人提供的豆腐、豆腐干进行抽样。2020年10月19日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检测报告No:20F0922068、No:20F0922067,检验结论均为不合格,不合格项目均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
(二)我局对牟泽香实施现场检查及召回情况:2020年10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将上述检测报告进行送达并对现场进行检查,现场未发现剩余同批次产品。截至2020年10月28日,未接到消费者关于该批次豆腐、豆腐干的相关投诉。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对牟泽香的经营地址实施检查,要求当事人要严格做好食品的进货索证索票台账,确保销售的食品安全,不得再销售上述同批次的豆腐、豆腐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