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1月14日,辽宁省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5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涉及盘锦润良商业有限公司经营的东北啤汽(麦味碳酸饮料)。
(一)抽检基本情况
近期,在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抽检监测(转移地方)2020年总局抽检计划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盘锦润良商业有限公司经营的东北啤汽(麦味碳酸饮料),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 GB 7101-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
盘锦润良商业有限公司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东北啤汽(麦味碳酸饮料)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经查,该公司能够说明进货来源,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保存了相关凭证,并且不知道所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免予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盘锦润良商业有限公司经营的东北啤汽(麦味碳酸饮料),已全部销售完毕,没有库存。该公司张贴了召回公告,并没有消费者退货。该公司分析了抽检不合格的原因,确认非本公司员工行为导致。在以后的经营中,该公司承诺会认真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确保产品在标示温度条件下贮存和销售。监管部门对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达到整改要求,结果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