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2期)》显示,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市场监管总局关于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4号)中不合格食品涉及江苏省1家食品企业。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如下:
抽检基本信息。阿里巴巴沛县鑫格百货中心(经营者为江苏省徐州市沛县鑫格百货中心)在阿里巴巴(网店)销售的、标称浙江省宁波谊丰食品有限公司经销的、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姜山海旺干水产加工厂生产的泥螺,大肠菌群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风险控制情况。徐州市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该百货中心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查明,该公司2020年10月20日共购进该批次泥螺15瓶,均已销售完毕。该百货中心依法对已销售泥螺主动采取召回等措施,因该批次产品已全部销售,未能实际召回。